摘要:网友将孙宇晨的小作文侵权危机误读为普通人的言论自由受限。深度剖析该事件背后的注意力经济算盘与民法典侵权边界,揭示这不过是一场低成本的高效流量套利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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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宇晨那篇《我的女友景甜》我看完了,说实话,我第一反应是:这哥们儿是不是喝多了?15页啊,写他跟景甜怎么恋爱、怎么谈代孕费、怎么问AI该不该转账……这剧情,我写小说都不敢这么编。
但律师说可能侵权,我反而有点同情他。你说他要是真被景甜告了,那是不是意味着以后咱们普通人写个小说、发个朋友圈,只要提到真人真事,都得先想想会不会被告?那还让不让人说话了?
不过话说回来,他这操作也确实有点过分。就算是真的,你把人家女明星的私事写得这么细,还公开点名,这不就是故意让人难堪吗?要是我是景甜,我肯定也受不了。
我现在就好奇,这官司要是真打起来,法院会怎么判?是认定侵权还是觉得就是虚构文学?有没有人预测一下?
我的吐槽:
你居然在为一个靠币圈做市和公关炒作起家、单日营销预算能省下几百万的流量巨鳄操心言论自由,简直是给资本家打工还顺手操心他的税务问题。
看似逻辑自洽,实则漏洞百出:
1、混淆普通人发朋友圈与顶流资本的公关爆破
- 槽点:把币圈大佬公开点名女明星的15页精准小作文,等同于普通人发朋友圈吐槽,这种移花接木的同情完全找错了对象。
- 真相:加密货币交易所获得一个有效交易用户的真实成本通常在50美元以上,而这篇小作文全网阅读量轻松破亿,相当于直接省下了至少300万美元获客预算,这根本不是随口吐槽,而是精心计算的注意力套利。
2、用虚构文学遮羞是对民法典条文的无知
- 槽点:以为打着虚构文学或个人随笔的旗号就能免责,甚至期待法院认定为创作自由,这是对司法审判逻辑的严重误解。
- 真相:我国民法典第1024条与1032条对名誉权和隐私权有明确界定,只要涉及特定自然人的私密信息或致使其社会评价降低即构成侵权,哪怕民事赔偿达到50万元法定上限,对当事人而言也只是千分之一的边际成本。
总结成一句话:别再拿普通人的言论空间去替大佬的流量生意背书,司法判决捍卫的是名誉权底线而非资本的表演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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